日前,义乌市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刘娟英拘役6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 去年8月15日晚上,刘娟英在义乌市江南四区附近销售假发票时,被义乌市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当场抓获,并缴获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15本,共计375份。经省国家税务局鉴定,上述15本发票均系假发票。